根据2023年《评选教学名师、优秀教学团队的通知》要求,经各院部遴选上报,学校名师工程办公室根据个人申报、单位推荐、教学名师工程办公室组织评审,共评选出“卓越教师”2名,“骨干教师”18名,优秀教学团队空缺。现公示如下:
一、卓越教师
二、骨干教师
三、优秀教学团队
说明: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条件的第1条“有3年以上教学团队建设经验。”指的是该教学团队所有教师都要教授该门课程至少3年(可累计计算);本次各学院推荐的教学团队均不符合此条件。
公示期自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5日内用真实姓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教学名师工程办公室反映,教学名师工程办公室设在教务处,电话:028-87213722。